关于何凯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何凯涛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琪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专职执法副局长,免去其原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颂传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雄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汨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祖林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姜冬科同志任岳阳市汨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美军同志任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克雄同志任岳阳市君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翱同志任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岳荣同志岳阳市君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谢峰同志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中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