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各科室、支队、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胡卫保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局长(大队长)职务;
刘昶凌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陈俊伟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云溪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中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