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丁湘平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环保机构的问题:早在2012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文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乡镇环保机构的建设,设立乡镇环保工作机构。目前我市极大多数县市区都已设立乡镇环保站,且明确了乡镇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环保专干,有的乡镇还设立了环卫所,部分村还设立了环保协会。
二、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开始我市已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此工作由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爱卫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实行月督查,季考核排名,列入了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2010年开始湖南省环保厅在全省开展农村环保综合整治工作,2010年—2013年推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在此期间我市各县市区都争取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2013年—2018年我省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区)推进项目,岳阳市君山区为第一批实施项目,现已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其它县市区将在2018年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四大工程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并将不断好转。
三、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我省去年已在郴州开展生态保护划定工作试点,今年四月份已在全省全面铺开,预计在今年八月份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将与生态补偿挂钩,财政部牵头正在确定方案。
四、关于健全法律保障的问题,国家环保法律比较完善,被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元月1日实施,其它诸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都已颁布实施,且省里大都已制订了实施细则。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只是执行上有待加大力度。作为环保部门保护和改善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不遗余力而尽心尽职。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余岳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水源 0730--887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