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丹、张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我局按照《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有序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我市共有规模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82处,其中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16处、“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水源地89处、“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77处。 我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全面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交办责任单位,督促整治到位,并且定期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或出现新的环境问题。二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以“政府引导、村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原则,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103个乡镇,除10个乡镇污水接入城区污水厂外,其余93个乡镇都已建设污水处理站。全市已建设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吨/日及以上)143个。2019年在湘阴县和汨罗市各选取了20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2020年完成了10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计划完成62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一方面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监管执法,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安装到位、运行正常、防治达标;一方面对新建养殖场依法依规做好环保监管,守住准入门坎。四是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示范。2021年华容县被列为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争取专项资金支持40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
农村居住分散、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起步较晚,据统计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还不到30%。为推进我市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2021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2020年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文本编制和评审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各县市区要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城镇和乡村工作统筹推进,优先治理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等六类村庄。2021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比2020年提高2个百分点。
二是完成62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 2021年全市新增完成62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整治任务村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达到三项标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
三是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各县区市要对已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加强运维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台账。对设施破损停运、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非正常运行情形的,分类制定设施改造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资金来源、改进措施、运维单位和完成时限等,逐一落实整改并按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合生态环境部将开展的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抽查评估。
二、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一是要做好排查。采取卫星遥感技术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摸清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情况,将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
二是要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科学实施截污断源、清淤疏浚和水系联通、生态修复等工程。同时组织整治任务重、管理机制健全、项目成熟度高的地区申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示范项目。
三是开展对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2021年完成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10%(按条数核算)的目标任务,我市完成1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三、继续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善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感谢你们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30日
承办责任人:郑 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邹盛希 0730-88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