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市人民自觉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一节日”“一基地”“一场馆”“一教材”“四个一”的洞庭湖生态保护文化体系架构的建议。
一节日,将4月14日设立为“洞庭湖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2001年6月18日)要求,确有必要设立地方性或者行业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别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因此设立“洞庭湖日”,还须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后按程序报批,关于开展东洞庭湖区“保护一湖清水”的主题宣传活动,我局将在4月4日或者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联合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局、志愿者组织及有关部门进行活动宣传。一基地,我市环保教育基地设在君山公园,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局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环保教育基地进行整合,逐步完成整体推出洞庭湖生态保护基地概念。一场馆,修建洞庭湖生态综合性科普场馆。对生物多样性知识进行陈列和展示,成为青少年科普知识的重要场所,需要报请政府同意后实施。一教材,集中一批专家学者开发编写的洞庭湖环境教材和环境解说文本,投入中小学和社区教育中。我局将联合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逐步实施。
二、大力推动洞庭湖生态保护进党校、进社区、进基层、进湖区、进公司、进学校的“六进”工作的建议。
我局每年利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臭氧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进党校、进社区、进基层、进公司、进学校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同时,自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岳阳段生态时,嘱咐我们“守护一江碧水”后,洞庭湖作为长江流域重要的调蓄湖泊和湿地,更是湖南的“母亲湖”,市委“两新”工委组织发出“先锋护碧水,共促大保护”行动倡议,全市党政、各界基层党组织积极响应,掀起一股进入湖区“保护一湖清水”宣传热潮。下一步,我局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到“六进”工作内容。
三、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洞庭湖生态治理的积极性的建议。
我局将积极推进鼓励公众参与湖泊和湿地保护实践活动工作,制定实行奖励机制,提高群众对洞庭湖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并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内容纳入到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范围。及时公布洞庭湖生态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发挥绿色志愿者、洞庭湖湿地保护协会等志愿者及社会组织在洞庭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带动洞庭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湿地保护宣传,汇聚更加广泛和庞大的社会力量,打响洞庭湖区全民生态保卫战。
正如您说,保护洞庭湖正是保护我们的生计和未来。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引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从思想上武装人民的生态保护“防线”,让参与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重现洞庭浩浩汤汤、碧波荡漾的壮观景象。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0日
承办负责人:王雨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威,1337800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