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保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环保局   2018-10-3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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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给中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上一道“紧箍咒”》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过程中没有完全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别是对基层医疗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及一些特别产废单位在监督上较为薄弱,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为此,环保、卫计、发改等职能管理部门均高度关注,决定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一、强化部门监管职责

各级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布辖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应落实相关规定,将医疗机构交纳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服务成本,同时妥善解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分担问题。

二、规范源头分类收集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严格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设施和车辆,至少每两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

三、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医疗废物特许经营权单位,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建成运行“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并确保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上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

四、严格执法监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化、买卖医疗废物,严格查处随意丢弃、遗撒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存医疗废物的行为。对疏于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辖区内连续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事件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

重点要求医疗机构开展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规范管理医疗废物的能力,同时面向社会宣传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知识,提高市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1日

承办责任人:王 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郑 重  0730-8879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