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琪美委员:
您提出的《严格中小企业管理,加快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为把岳阳建设成为“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我局历来把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工业企业监管,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要求,2016年,市委市政府召开长江经济带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专题会议。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岳阳市洞庭湖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属地职责、工作措施和进度要求,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实行重点督查,同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以此不断将工作压力传导至各地区,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坚持把“控源断根”作为环湖水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同时,为抓好重点区域水污染治理,针对城区范围内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周边排污情况复杂、水质下降等情况,今年,市政府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在华容河、东风湖暨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等河湖率先启动“河长制”,成立了中心城区内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并制定了《岳阳市“一河三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局对各湖周边地区的排污口和其纳污范围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按“一湖一策”原则拟定整治方案,统筹部署相关工作。
2.开展排查整治,严格环保审批。2016年我局开展了洞庭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重点入湖、入河排污口144个,其中超标排污口15个,现已关闭9个,完成整改4个,剩余2个排污口正在整改;排查重点工业企业397家,超标排污24家,现已关停5家,要求33家企业进行整改(包括排放未超标但存在其他问题的企业)。工业企业污染突出控新治旧,在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的整治,2016年环湖区域否决高污染项目25个。
在环湖企业的管理中,我局一直坚持实行“清洁生产”和“集中治理”双轮驱动,一方面,我局一直督促各类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走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新路;另一方面,督促环湖中小企业集中在工业集聚区内,进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3.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问责。一是大力推动湘江污染防治“一号工程”项目建设。2016年共完成60个湘江污染防治“一号工程”重点项目,主要为重金属污染治理、“十小”企业淘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等。二是严格督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计18个,其中13个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其余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在设施建成前不允许有企业投产,预计能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大环境违法问责。今年,我局以中央环保督查为契机,加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共收到信访件351件,办结324件(经核实27件信访件为不实投诉),办结率为92.3%,责令整改企业174家,立案处罚150起,罚款866万元,立案侦查19起,行政拘留15人,约谈468人,问责181人。
二、下一步工作
在环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我局工作虽然抓得主动,抓得及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历史遗留问题依然严重,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局将:
(一)加强监管执法。一是以环保督查的工作方法和力度,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力度,狠抓湖区企业达标排放。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监管执法行动,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治理一批、关闭一批,严格督促实现达标排放。二是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强湖区周边重点减排项目督查、调度,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完成整治任务。
(二)落实责任追究。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职责,我们将按照“党政问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形成洞庭湖治理的工作合力,切实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万四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熊朝晖 0730-887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