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保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黄拥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政府重视,相继出台了配套政策。为加强机动车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关于推进和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检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文件,有力指导了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2. 依托平台,不断规范环检机构管理。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于2017年底建成后,一是按照目前联网政策要求,陆续将我市17家环检站纳入了平台管理;二是逐步规范平台审核,对车辆登录、视频截图、检验报告单、外检照片等进行比对分析、核实把关,提高了环保检验数据的真实性,监管能力得到加强,车辆随意跨站检测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了我市环检市场较为良好的局面。
3. 建章立制,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充分发挥平台管理功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平台管理服务质量,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完善平台软件功能,配套升级硬件系统,提高审核人员能力素质,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平台高效运行、优质服务。二是依法加强对各环检站的现场监管。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内环检站的日常监管,同时市环保局与市公安、质监也将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全市的检测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8日
承办负责人:易 松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建伟 0730-887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