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凯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治理药剂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5-2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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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凯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治理药剂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526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湖南凯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治理药剂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凯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治理药剂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湘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凯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义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临湘片区工业园内建设年产68万吨环境治理药剂项目,其中聚合氯化铝30.7万吨(其中固体产品15万吨、液体产品15.7万吨)、聚合硫酸铁7万吨(其中固体产品3万吨、液体产品4万吨)、碳源28万吨(其中固体产品5万吨、液体产品23万吨)、聚合氯化铁1万吨、聚丙烯酰胺2000吨、植物除臭剂1000吨、飞灰螯合剂1万吨。项目拟综合利用铝灰、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年综合利用规模2635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聚合氯化铝车间、铁盐车间、碳源车间、综合生产车间、综合仓库、办公楼、倒班楼、罐区及门卫等。依托工程主要是园区现有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环保工程(污水排放系统及污水处理厂)。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实施标准化施工,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对于粉尘产生量较大的部位采用雾化法降尘;场地边界设置围挡、防尘布等;道路实施硬化,裸露地面及易起尘建材的堆放场地采取覆盖措施;限制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车速,并实施车厢封闭;运输道路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注意车辆保养,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西侧耕地及周边菜地做农肥。禁止将施工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南干渠。建设项目基建的开挖和钻孔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清洗废水、砂石料的冲洗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2200-600不得进行施工;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北侧,远离西南侧居民点,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施工设备安装减振、消声等装置、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设备。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项目挖方产生土石方主要用于场区地基平整,进场道路填方等,建筑材料的边角废料、废弃砂石、废砖等,通过回收或平整场地利用等措施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统一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堆放,避免施工期固废进入环境。施工期间工程设置渣土专用处置场地、临时处置场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米的遮挡围墙,出入口5米范围内的道路应当实施硬化,设置防止扬尘、防止污水外溢等设施。专用处置场地建设排水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禁止在处置场地以外倾倒工程渣土,禁止在处置场地将工程渣土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合倾倒。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暴雨前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缓暴雨对开挖路面的剧烈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施工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产生的弃土应即产即清。在施工区周围修建挡土墙和排水沟,靠近水体处设置截水沟,同步建设沉淀池。降雨前应适当采取措施对施工区进行覆盖,防止下雨时裸露的泥土随雨水流入水体,出现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厂区绿化,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形式,建成立体绿化带,不留裸露地面,以减轻或防止水土流失影响。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聚合氯化铝车间反应釜、压滤等酸雾废气经1#碱喷淋塔(四级碱喷淋)、滚筒干燥酸雾废气经2#碱喷淋塔(四级碱喷淋)、铝灰脱氨废气经6#三级酸喷淋塔处理后共同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铁盐车间溶解槽、反应釜酸雾废气经3#碱喷淋塔(三级碱喷淋)处理、喷雾干燥塔废气经4#碱喷淋塔(三级碱喷淋)处理后共同通过3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碳源车间酸雾废气经5#碱喷淋塔(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DA005)。生产工艺废气中硫酸雾、HCl、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工艺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1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行业标准,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监控点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标准,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

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碱喷淋塔废水、滤渣洗涤废水、蒸汽冷凝水、车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生活污水分质处理,突发环境污染影响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接入事故废水池,事故结束后对事故废水进行检测,根据其水质情况进行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拟建一个容积为600m3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拟设一个容积为336 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拟建一个容积为420m3的污水收集池,用于收集车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项目产生的喷淋塔废水、车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中,其中聚合氯化铝车间1#碱喷淋塔废水、2#碱喷淋塔废水回用于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中,铁盐车间3#碱喷淋塔废水、4#碱喷淋塔废水回用于工业级聚合硫酸铁生产中,碳源车间5#碱喷淋塔废水回用于醋酸钠生产中,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均回用于碱式聚合氯化铝生产中。聚合氯化铝生产线滤渣洗涤废水可返回到跑道池,用于聚合氯化铝液体产品浓度调节;蒸汽冷凝水包括工艺过程中蒸汽间接加热产生的间接蒸汽冷凝水及滚筒烘干、喷雾干燥、蒸发器等蒸发物料产生的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中;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集中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机泵、冷却塔、压滤机、风机等。利用厂房或车间隔声,将噪音较大的机泵设备设置在生产车间和泵房内。合理安排生产区平面布置,将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离心机、机泵等布置在尽可能远离厂界的位置,利用距离衰减,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对各类机泵采用基座减震处理,设置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防止非正常工况下的高噪声污染现象出现。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空置地种植乔木、灌木,充分利用植物对噪声的阻尼和吸收作用。控制运输车辆在厂内的行驶速度,加强对进出企业的车辆管理,尤其是鸣笛管理,避免夜间运输。减少车辆和设备空转,降低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的噪声源强。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分别处置的方式处理。建立全厂统一的固体废物分类制度,建设固定固体废物分区存放场地,并严格按照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委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项目运营后,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制定全厂统一的固体废物分类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固废的分类收集情况,确定各车间、部门固废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设置一般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危险废弃物存放,由专门部门设专人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应填写相应记录。建设1个面积为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建设1个面积为1000m2危废仓库,用于分类存放原料铝灰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建设和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转运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项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在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外委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废物洒漏造成污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分类管理档案,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收运都应由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禁任何人随意排放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七)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提高公司应急风险防范能力,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九)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 1.06t/aCOD 0.2t/a、氨氮 0.1t/aSO2 1.5t/a、氮氧化物 13.6t/a

 

 公众参与情况

公参说明-报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