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临湘市人社局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解答,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上半年国务院要求此项工作6月底前落实到位。我省人社厅、财政厅根据国务院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下发湘人社函【2015】132号文件,决定对在职人员(含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按每人每月300元实行预发,待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标准调整正式实施时多退少补,上述增资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发放。2015年6月底市财政局按湘人社函【2015】132号文件对财政统发人员9个月(2014年10月-2015年6月)2700元一次性拨付到各单位预发到个人,非全额编制人员由单位自行发放到位。后财政部门考虑逐月拨付预发工资及结算烦琐,则等待工资调整正式启动后再统一拨付。现根据部分在职人员反映,经协调财政局,同意对在职人员按300元每月继续预发,直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标准调整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