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文平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临湘市发改局高度重视并派员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您反映石壁车队在临湘至羊楼司路段收取5元/人的票价情况基本属实。物价部门核定临湘至石壁车队该路段票价为3.5元/人,石壁车队实售票价为4元/人,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票价0.5元/人,我局于2014年3月10日对石壁车队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确实存在违价事实,并处处罚金1000元 。
二、定湖车队在临湘至羊楼路段物价部门核定票价为4元/人,定湖车队实售5元/人,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票价1元/人。
三、临湘至长炼物价部门核定票价为5.5元/人,长炼车队实收票价为7元/人,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票价1.5元/人。
四、我局工作人员已将上述车队队长约请到物价局接受处理。
1、责令车队负责人到物价部门接受处理,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进行清退。
2、对该车队队长进行了严肃批评和告诫,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不得随意涨价。
3、车队作出深刻的检讨,承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否则接受物价部门的重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