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良同志:
您好!
您的《关于107国道征地补偿的问题》的诉求,临湘市107国道改扩建协调指挥部于11月14日收悉,现将诉求中提出的六项问题,回复如下:
一、所提的前5个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一个问题:征地补偿的标准和依据?该工程征地是根据湘政发(2012)46号文件精神,征地的标准是48400元/亩。
二、关于怎么维权的问题:征收标准和依据出台后,指挥部已经组织涉及该工程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的长安街道办事处、五里乡政府召开了协调会,严格按相关政策将土地款足额发放到征地户中;同时,指挥部对征地标准以文字形式下发至长安街道办事处、五里乡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如您发现土地款未按以上标准发放,可及时向指挥部反映,我们会督促其到位,保证其合法权益。
三、关于村干部讲40000元/亩的征地问题;您只是道听途说,我们通过调查核实,他们并没有按此方案实施,可以不理会,指挥部也会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