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兰同志:
您好!
收悉您的信件后,临湘市建设局吴天星局长迅速阅处,要求局工会主席兼临湖公路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袁忆龙同志组织调查并予回复。6月6日上午8:20袁忆龙主席组织指挥部办公室、工程部、征拆部等负责同志一行,去李红兰同志家里进行调查核实,李红兰同志的三个哥哥也参加了座谈会,通过座谈调查后,情况基本了解。现将李红兰同志咨询的五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107国道提质改造问题:西起南桥(107国道桥)东至季台坡,全长5600米,全部提质改造,不存在改造一段留一段的问题。
二、关于李红兰同志的住房是否属于此次提质改造拆迁范围。我们通过测量对照设计图纸,现场核实该屋不在征拆范围内,不需要拆迁。
三、关于建房升层办理手续问题。此次调查,李红兰同志现居住的屋房,是1999年修建京珠高速公路时拆迁安置的。当时,政府为其办理了有关建房手续,要求建三至四层;但当时李红兰同志家庭困难建不起四层,只好建了两层。现在为解决“人多房少”,改善居住条件,想办理升层手续,而引起一系列困难,李红兰同志也当面承认是自己的原因造成,而不是政府的问题。
四、关于办理建房手续问题。李红兰同志是京珠高速修建时的拆迁户,三兄弟目前住在这栋两层楼里,十多年前在其屋旁边从其他拆迁户中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属于填空补缺。由于资金短缺,迟迟未建房。根据2012年第35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城区边角地块和填空补缺的私人建房手续暂不予批准。
五、关于拆迁户建房有哪些优惠政策问题。因李红兰同志知其所居住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后,当面表示不需要知晓有关政策。
特此回复!
2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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