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小区地下人防车位是可以出卖和购买的。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第四条、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第二十六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按照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费。人防工程投资者可以将其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依法开发利用或者转让、拍卖、租赁、抵押。
根据《岳阳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办理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地下停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车位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地下停车位符合规划的材料,车位竣工验收材料,测绘成果报告及权籍调查资料。涉及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还应当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准的地下室平面布置图和人防部门批准的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等资料。
地下停车位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与地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一并办理。
若以上答复还未解释清楚您的问题,您可致电0730-8886714咨询我办工程管理与军事设施保护科。
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