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职工医保生育福利》的信件已收悉,因您未留电话,无法与您电话联系,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生产住院费是不是按比例报销?
回复:根据《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岳医保发[2021]19号)第七十一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生育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五)符合生育政策的妇女、支付产前检查费800元/产妇;生育医疗费用按生育限额报销。不同生育病种及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报销限额不同。具体咨询电话:0730-8957303。男职工配偶合法生育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平产1300元,剖宫产1600元。
二、报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个地方办理?
回复:如果在岳阳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住院,报备后可直接在医院报销。若在外地生育须带齐下列资料到楼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住院发票原件(盖红章)、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盖红章)、住院费用总清单(盖红章)、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准生证明(生育登记回执)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