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您咨询《关于岳阳楼区生育费用报销事宜》的信件已收悉,通过与您电话联系,现将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岳医保发[2021]19号),第七十一条:“参保人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待遇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暂未实行异地联网结算。您在长沙产检、江苏生育的医疗费用需拿回岳阳楼区政务中心报销。
生育门诊申报资料:1、孕期B超单原件一份;2、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产前检查发票原件;4、准生证或生育登记回执复印件(产前发票只能报销产期内无医保刷卡的检查和化验费用)。
生育住院申报资料:1、住院发票原件;2、银行卡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证明复印件;4、准生证或生育登记回执复印件;5、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原件;6、费用总清单原件(和发票金额一致);7、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商业险报销:医保需将生育报销的原资料存档,您交资料之前可把商业险报销所需资料提前复印,待医保在系统结算完后,可带身份证来我中心打印结算单。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