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突然收到手机提示“您的小型汽车于2018-08-04 17:31在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西路与建新北路交叉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违法行为(记3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十分惊讶,对此提出申诉与质疑。
1、首先对交警在城区设置电子警察表示拥护,但是必须是规范行为执法,而不是钓鱼执法,实线挨不得,只怕只有临湘才有。
2、长安西路与建新北路交叉口,白色实现划线较长,右转车道有一个井盖,农行旁边的停车场离此处就十多米,而且右侧又有一个道路出口,且右转车道较窄,经常有三轮车、摩托车停在该车道上,又没有交警在此进行疏导,导致右转车道经常性会在进入白色实线后进行变道。
3、投诉交警不作为,以前早上还可以看到几个交警在此执勤,但现在基本上看不到半个人了,每天就只早上在政府门口放两三个人执勤,难道是专门执给领导们看的勤吗???而此处又在拆迁,这是交警的严重不作为逼着司机们违章。
4、对全市安装了反向摄像头的,如果是抓拍,在抓拍起始点,交警部门应该有提示,对于右转车道有障碍物时,电子警察应当不予抓拍,否则就是交警的不作为。
5、天气是比较炎热,我个人认为不能只执勤给领导们看,在必要的路段,上下班高峰期还是要安排一定的警力执勤,而不是几个协警晃来晃出,应该临湘还是正式民警多吧,为人民服务我们市民将十分感谢,如果只是做给领导们看,那么我们将反对到底。
希望有一个答复。
2018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