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明:
你好!你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根据你来信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和你本人取得了联系。据了解,你的房屋为桃园巷棚户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所咨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室内装饰装修补偿问题,现回复如下:
定制的窗帘、所购买的衣柜与床为什么不能补偿。根据《关于公布岳阳市城区2017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室内装饰装修评估指导价的通知》中,第二款第三点已作明文说明,可移动设施设备:如热水器、燃气设备、窗帘、灯饰等不得纳入室内装饰装修评估范围内。窗帘、购买的成品衣柜与床均为可移动设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实际房屋征收时可移动设备纳入房屋搬迁补助进行补偿,其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在80m2以下(含80m2)的,按2000元/户·次计算;80m2-144m2(含144m2)的,按2500元/户·次计算;145m2-200m2(含200m2)的,按3000元/户·次计算,201 m2-500 m2(含500 m2)的,按6000元/户·次计算;501m2以上按8000元/户·次计算。如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感谢你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