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自来水公司为什么收取卫生费?
来信人: 热心群众
来信时间: 2024-01-29 20:17:55
内容:

今天看水费单子,自来水公司为啥每个月都要收10元卫生费喔?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来水公司
回复时间: 2024-01-30 10:32:0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自来水公司为什么收取卫生费?》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集团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根据岳阳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市环卫中心继续执行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和标准的批复》(岳发改价服〔2020〕530号)文件规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容器的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单位、小区清扫保洁费用)”。

  根据该文件要求,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财政局负责委托市自来水公司(现更名为“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征,收费标准为5元/月。由于我集团实行两月一抄表的抄表方式,因此您的水费账单中显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0元。

  若您在用水时遇到任何问题,或对我们工作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拨打我集团24小时客服电话2933333,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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