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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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棚改征收期间户口迁出咨询 |
来信人: | 中年人 |
来信时间: | 2019-09-23 11:08:50 |
内容: | 您好: 我是中医院后面的待拆迁住户,这边的所以拆迁户都已经签完字半年,就等打款了,拆迁是按照{2014} 113号文件,我想咨询的信息如下: 1:我现在想将户口迁出至长沙,如果最后征收了会不会影响我拿到户口费? 2:从所以人签完字开始到拿到拆迁费有没有时间期限?有的话是多久?如果没有时间期限那10年8年后再给拆迁费是否也合法? 3:如果有时间期限,到期限后没收到拆迁款,那我们的拆迁协议是否可以申请无效? 以上,谢谢!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
回复时间: | 2019-09-25 10:42:21 |
回复内容: | 关于市长信箱122974的回复 收到市长信箱122974督办单后,工作人员已联系当事人,并就相关政策对其进行解读: 一、 现在可以将户口迁至长沙,并且不会影响拿到户口费,只要在签字前户口属于本地就不会影响。 二、 从签字开始到拿到拆迁费有具体时间,一般时间是3个月。 三、 如果在期限内未拿到拆迁款,建议走司法程序。 以上内容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表示满意。 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