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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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双行道改单行道需要公示 |
来信人: | 彭康 |
来信时间: | 2019-06-12 14:56:30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6月1日回乡省亲,途经荣公县14公里处,被新设置的摄像头拍摄违反单行道行驶,于6月7日被短信告知扣3分,罚款100元。首先,我违反了交通规则,接受处罚是理所应当,这没什么好辩解的,只是觉得荣公路12-15公里这条路我走了十几年,每月回乡省亲从来都是3档不超过40码的速度缓缓通过,实在是没听说过双行道改单行道的公示消息,交警同志们执法不易,但如果能及时公示,或者能设立一个30天的警示过渡期,那一定能让老百姓更好的理解交警同志的良苦用心,增强警民团结。6月7日端午节,回乡途中再次经过荣公县14公里处,堵车,不到20分钟上百台车依旧行驶在他们曾经走过多年的老路,包括那些每天都跑的县际班车,现在称之为逆行的单行道上,没有一台车绕行,我个人觉得,如果是这样,那一定跟交警同志们的初衷背道而驰了,所以,针对这个问题,我鼓起勇气向领导们反映,也盼望着能得到百忙之中的领导的倾心反馈,谢谢!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 |
回复时间: | 2019-06-20 14:45:38 |
回复内容: | 彭康: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此处改为单行线是为了确保荣公线京珠高速跨线桥附近路段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5月中旬,我大队已在电视台、岳阳县交警大队公众号、微巴陵公众号发出通告,通告已告知规定从2019年5月29日执行,且路旁早已安装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如下图: 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6月20日 |
再次反馈: | ??也许是我自己疏忽大意吧,不过确实没有找到公示信息,从交警同志贴的图也能明显看出违章的车辆不在少数,作为一条双通行驶多年的老路,还希望交警同志能多多给予提示,避免和我一样的广大司机朋友犯错误,愿交警同志将来的工作能越做越好,谢谢! |
反馈时间: | 2019-06-23 09:21:33 |
再次回复: | 彭康: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岳阳县荣公线14公里附近路段有多条道路交叉,车流量大,每逢节假日经常发生交通堵塞。我大队将该路段作为事故隐患道路报县里,县政府同意对该路段进行整治。5月初,将荣公线14KM约700M处老路变单行线,将跨线桥上施划双黄线严禁超车,并设置了电子眼、警示标志和施划了交通标线,在微巴陵和岳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广而告之。 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6月24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 |
回信时间: | 2019-06-24 10:4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