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格林莱环保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第3季度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公示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平江县格林莱环保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第3季度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公示如下:
平江县格林莱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污染源废水监测数据表
市(州) |
企业名称 |
监测点名称 |
执行标准名称 |
监测日期 |
监测项目名称 |
污染物浓度 |
标准限值 |
单位 |
是否达标 |
超标倍数 |
备注 |
岳阳市 平江县 |
平江县格林莱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污水总排口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 |
2016年7月27日 |
化学需氧量 |
20.0 |
60 |
mg/L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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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 |
8 |
20 |
mg/L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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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4.40 |
8 |
mg/L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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