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35号)要求, 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我分局积极开展辖区内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业园区
本辖区内经开区康王—木里港片区工业园,园区正在进
行环评,管网建设滞后预计2015年10月底建设完工,污水处理厂容量小,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在扩建施工,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二、 企事业单位
自大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开发区环保分局对辖区内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全面进行清理与检查。特别加大了对三家国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做到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上半年,环境监察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4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余家,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关停违法排污企业1家,防止了偷排、漏排行为,消除了污染隐患。并及时完成了市支队和南湖整治办下发的环境监察督办函二份,根据督办函的要求开展了对涉水企业一周一次的检查,对一家水国控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行为进行了立案。配合市局应急办完成了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共完成备案企业2家。
三、 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我区范围内没有“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和阻碍现场执法检查,岳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根据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情况,逐一进行审核,按监测数据以及物料衡算方法核定排污量、计算排污费并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书。今年上半年,大队已下达核定与缴纳通知32家,现已入库排污费104.082万元。
四、各类资源开发区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经开区环保分局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保护区经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排污口。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各地长期 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
开发区环保分局在努力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认真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把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环境监察大队接群众投诉120余起,办结率达100%。
经开区环保分局将继续按照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