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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行政区域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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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17042858 |
汨罗市 |
汨罗市沙溪镇兰溪村朱山组一养猪公司,生猪存栏量1000头左右,产生异味,废水污染地下水井。向湖南都市频道反映过几次,政府未处理。 |
畜禽养殖污染 |
经查,其反映的事实与单号20170427反映为同一企业,都为汨罗佳润农牧有限公司一号生猪养殖场项目。 |
属实 |
同2017042744 |
同2017042744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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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17042859 |
岳阳县 |
岳阳县铁山水库旁竹木加工厂、养猪场污染水源。 |
畜禽养殖污染 |
铁山水库周边竹木加工企业共有11家。在2017年3月份已经取缔2家,剩余9家。 从2015年开始,岳阳县已经启动铁山库区集雨区范围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退出工作,已经退出32家。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已经全部退出。 |
部分属实 |
岳阳县林业局:已经制定铁山库区竹木加工企业关停取缔方案。5月2日,岳阳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退出工作。同时,县林业局局长任小军召集执法大队开会,专题部署铁山库区竹木加工企业关停整顿工作,副局长刘君保带领执法大队进入月田、公田等镇提前做好关停准备工作。5月3日,在县政府领导的带领下,由公安局、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铁山水资源保护局、工信局、电力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乡镇组成的执法小组开展了铁山库区周边竹木加工企业关停专项行动。执法小组对剩余的9家竹木加工企业进行了断电关停,并张贴封条。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按照岳阳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岳阳县铁山库区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岳县政办函【2015】71号)文件,从2015年11月20日起,用3年左右时间,将铁山库区集雨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关停或搬迁至集雨区外。截止目前,已完成退养32家(其中一、二级保护区规模养殖场已经全部退出),发放补偿资金1100万元。已退养的32家规模养殖场有16家需清理粪便,目前已清理13家。下一步,按照方案要求,继续推进畜禽养殖退养工作。 |
岳阳县县委书记田文静对岳阳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小军进行约谈;岳阳县人民政府对公田镇镇长高兴球进行约谈;岳阳县公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兴球对公田镇“两保”人员易心愿进行约谈;岳阳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小军对月田镇林业站副站长李平进行约谈;岳阳县月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付海苗对月田镇水资源保护干事蒋朝万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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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17042860 |
岳阳县 |
岳阳县筻口镇中心水库中间有一个大型养猪场,污水乱排,污染水源。 |
畜禽养殖污染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中心水库为朱仑水库,该水库旁边建有岳阳胜奇畜牧有限公司朱仑种猪场,该养殖场成立于2005年,位于岳阳县筻口镇朱仑村,占地面积200亩,地理位置靠近筻口镇朱仑水库,朱仑水库为小I型水库灌溉型水库,蓄水面积2000亩。该养殖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舍冲洗废水和尿液,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收集发酵-进入生化池进行生化处理-进行反硝化反应-再进行消毒处理后排入稳定塘,最终进入朱仑水库用于水产养殖。 |
部分属实 |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岳阳胜奇畜牧有限公司总排口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该企业总排口监测结果PH值为6,78(标准6-9),SS为29mg/L(标准≤200mg/L),总磷为4.12mg/L(标准8mg/L),动植物油为0.361mg/L(无排放标准),氨氮为8.12(标准≤80),总氮为15.8mg/L(无排放标准),CODcr为123mg/L(标准≤400),粪大肠菌群为9700mg/L(标准≤10000mg/L),监测结果显示暂未超标。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朱仑水库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为,CODcr为36.4mg/L(标准≤15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5mg/L(标准≤5)、水温24℃(标准≤35)、PH值6.94(标准5.5~8.5)、硫化物为0.012mg/L(标准≤1)、粪大肠菌群为180个/100mL(标准≤4000)根据检测结果,该水库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鉴于上述情况,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已对筻口镇人民政府下发环境保护工作整改令,要求筻口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朱仑水库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管,确保朱仑水库水质符合其水环境功能要求,不出现水质下降的现象。 |
岳阳县县委书记田文静对筻口镇党委书记梁亿仲进行约谈;岳阳县人民政府对对筻口镇镇长刘炜进行约谈;岳阳县筻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湘群对筻口镇朱仑村党支部书记李明霞进行约谈;中共岳阳县纪委书记赵瑾、副县长胡秉阳对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稽查室主任潘烨、岳阳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敖伟、筻口镇政协联络办主任任明星进行约谈;中共筻口镇纪委对筻口镇朱仑水库管理所所长袁三星诫勉谈话 |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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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17042861 |
临湘市 |
临湘市江南镇儒溪居委会旁临湘工业园排放废水废气影响环境。居民检测过水质,是不合格的。督查期间企业都停产了,但是希望能在将来也有所改进。 |
水污染 |
园区大部分企业根据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停产整改,园区正在进行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雨水收集池、应急池正在清表、平整土地;雨水管网二期工程正加快征收土地工作;园区部分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出现超标现象。 |
属实 |
1、园区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停产整改; 2、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提质改造,目前提质改造方案已经专家初审,并按EPC模式进行立项; 3、加快园区雨水收集池、应急池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征收和正在清表、平整土地;雨水管网二期工程设计方案已制定,正加快征收土地工作; 4、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气体和恶臭气体整治工作;5、已下发 《关于立即排查园区部分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超标原因并迅速开展整治的通知》(临环指督[2017]31号) |
临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临湘市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向前初、谢俊刚2人进行了约谈.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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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017042862 |
经开区 |
岳阳经开区八字门道道全油脂食品有限公司长期在榨油过程中排放废气,整个岳阳东部城区都能闻到气味。 |
大气污染 |
道道全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是经开区规划的第一批工业园,当时附近无居民。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其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已对八字门片区的居民造成影响。 通过环保部门的大力督查和公司组成的技术攻关小组的努力,气味有所缓解,并且该公司列入了“退二进三”计划,于2014年在临港新区筹建新厂 。现在,该公司已于2017年3月25日将生产区全部搬迁至临港区,八字门老厂已全部停工,油脂厂的废气污染已消除。 |
属实 |
无。 |
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汪维进行了约谈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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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17042863 |
建设局 |
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建在居民区,污水直排洞庭湖,觉得环评造假。建议从用电量判断是否直排。 |
水污染 |
建厂是城市整体规划,居民住房都是后建; 南津港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只有唯一的压力管道排放,无法直排; 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是通过湖南省环保厅审批(湘环评表〔2008〕161号),不存在造假。 |
不属实 |
已调查核实,不存在环评造假和直排。 |
暂无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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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2017042864 |
城管局、公路局 |
岳阳楼区城陵矶桂花园小区至七里山桥北沿湖路马路凹凸不平,汽车路过灰尘扰民,持续时间有五六年了。市民堵过两次路,政府会洒水几天,但过后就没有洒水了。 |
大气污染 |
城管局: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蒙华铁路和杭瑞高速在该路段建设,大型建筑运输车辆来往频繁,致使来信中反映的路面受损严重,来往各类车辆致使扬尘不断。市环卫局城陵矶所每天都安排了1-2台洒水车不间断在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但因路宽、线路长、来往车辆多,洒水很难达到降尘效果。 |
属实 |
该路段的提质改造已列入岳阳市2017年城建计划,目前正由市公路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在该路段提质改造完成前,市城管局环卫部门将继续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尽最大努力减少扬尘污染。 |
暂无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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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沿湖路城陵矶小区至七里山桥北因杭瑞高速及蒙华铁路的跨洞庭湖大桥正在修建,施工过程中重型车辆较多,路面出现了不同情况的裂缝、唧泥、车辙等病害 |
属实 |
沿湖大道维修工程现已立项,正在进行设计、论证,在近期将开工建设。在开工之前,岳阳市公路局单位派驻洒水车每天对沿湖路进行洒水降尘。 |
暂无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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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017042865 |
平江县 |
平江县城工业园荣宏钼业有限公司有一两百吨含砷的废料未处理,堆放在该公司的厂区 |
其他 |
检查核实:1.该公司已准备申请破产,位于平江县伍市工业园;2.该公司得知堆存的固体废物是危险废物,并未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3.该公司原料仓库堆存近200吨危险废物未及时转移。4.该公司的堆存仓库已采取“三防”措施。 |
属实 |
平江县环保局向平江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专题汇报了此事,平江县人民政府引起重视,于2017年3月15日向平江工业园下发了《关于消除湖南荣宏钼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长期堆存污染隐患的督办函》,要求平江工业园妥善处理到位。平江县人民政府就湖南荣宏钼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废处置事件于4月30日启动了应急预案,平江工业园准备了转移处置经费,为方便转运,对现堆存的危废更换了防渗双层包装袋,已全部完成200吨危险废物包装更换。4月30日平江县环保局联系了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郴州市钖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荣宏钼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郴州市钖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转移处置协议,办理了危废转移手续,平江工业园垫付了转运处置经费。5月5日该公司已按照平江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和危废规范转运要求对该厂仓库内堆存的200余吨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转运,已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平江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5月1日对湖南荣宏钼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信访件已办结。 |
5月13日,中共平江县委干部状态与问责处理办公室约谈工业园副主任彭勇;工业园联企业干部赵昌盛、县环保局网格管理党组成员卢桂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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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017042866 |
汨罗市 |
汨罗市古培镇沙边湾有四个养猪场,对周边水质污染很厉害,还有一个豆腐工厂,也污染水质。曾经向环保局举报过未果。 |
畜禽养殖污染 |
已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徐光辉生猪户(母猪22头、肉猪24头、小猪100头)废水简易处理后外排。 |
属实 |
4月29日汨罗市政府将相关情况函告汨罗市古培镇政府和畜牧水产局,现正在落实禁养区退养,清理处置猪舍生猪。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徐光辉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46号)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汨环停字[2017]120号)。5月3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徐光辉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7]104号。5月7日生猪已处置完毕。 |
2017年5月8日汨罗市政府市长约谈古培镇党委书记闵庆丰、5月10日古培镇政府约谈南环村支委书记何灿辉、支委副书记徐光、支委委员何志辉。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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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徐海英生猪养殖户(母猪15头、肉猪65头、小猪90头)废水简易处理后外排。 |
属实 |
4月29日汨罗市政府将相关情况函告汨罗市古培镇政府和畜牧水产局,现正在落实禁养区退养,清理处置猪舍生猪。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徐海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45号)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汨环停字[2017]119号)。5月3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徐海英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7]103号。5月7日生猪已处置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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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刘四良生猪养殖户(母猪9头、肉猪23头、小猪10头)废水简易处理后外排。 |
属实 |
4月29日汨罗市政府将相关情况函告汨罗市古培镇政府和畜牧水产,现正在落实禁养区退养,清理处置猪舍生猪。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刘四良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49号)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汨环停字[2017]123号),5月3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刘四良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7]106号。5月7日生猪已处置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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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向文生猪养殖户(生猪47头)废水简易处理后外排。 |
属实 |
4月29日汨罗市政府将相关情况函告汨罗市古培镇政府和畜牧水产局,现正在落实禁养区退养,清理处置猪舍生猪。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向文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48号)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汨环停字[2017]122号)。5月3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向文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7]105号。5月7日生猪已处置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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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田密豆制品作坊: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
属实 |
4月29日汨罗市政府将相关情况函告汨罗市古培镇政府和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理。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并对田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47号)、《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汨环停字[2017]121号)。 5月3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田密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7]107号。5月7日汨罗市古培镇政府已关停田密豆制品作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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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017042867 |
岳阳县 |
岳阳县莄口镇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已经在镇上存在了近十年,排放废气及污水,影响该镇地下水和空气。 |
水污染 |
岳阳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筻口镇双港村,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箱板纸、瓦楞纸和烟花纸,设计总产量为9.8万吨/年。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至饶港河。锅炉烟气采用水膜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50m烟囱高空排放。 |
属实 |
5月3日,岳阳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单(岳县环监(监)〔2017〕第63号)结果表明,该公司生活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02mg/L(标准值为10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锅炉废气总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103mg/N·m3(标准值8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为455mg/N·m3 (标准值≤400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岳阳县环境保护局于5月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7〕56号)(岳县环罚告字〔2017〕5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同时处罚款共计10.1043万元。 2017年4月30日,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空气质量进行了采样监测,其结果显示,当地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岳阳县筻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湘群对筻口镇筻口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毛岳雄、筻口镇企业专干李正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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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17042868 |
岳阳县 |
岳阳县新开镇兴隆村兴隆水库里有人养了几千只鹅,污染水源。 |
畜禽养殖污染 |
岳阳县环保局、新开镇政府派相关人员于2017年4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对投诉人反映的投诉地进行调查,经了解得知该养鹅地属于岳阳县新开镇朱砂桥村兴隆片团塘组,廖桂林承包了该村的兴隆水库进行养鹅,于2011年9月份开始养殖,目前养殖规模约为1700余只,投资约为100万元,养殖总面积(包含兴隆水库)约为25亩。未向相关部门备案过,只与村里签订了租凭场地合同。兴隆水库水源主要用于该村村民的农田灌溉,不作为饮用水源。 |
属实 |
新开镇人民政府:已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已经将所有鹅进行圈养,禁止下水,禽流感管控之后无条件转运所有鹅类。岳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兴隆山塘水库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为,CODcr为63.5mg/L(标准≤15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50L(标准≤5)、水温24℃(标准≤35)、pH值7.43(标准5.5~8.5)、硫化物为0.005Lmg/L(标准≤1)、粪大肠菌群为930个/100mL(标准≤4000)根据检测结果,该水库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
暂无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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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2017042869 |
屈原区 |
屈原区河市镇洋湖村附近正在建设一大型养猪场,当地几个村民合伙,20亩地的规模,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地方不允许其建但是仍然在建。 |
其他 |
根据投诉表述情况,2017年4月29日,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屈原管理区分局会同屈原管理区电力公司、屈原管理区国土局、屈原管理区住建局、屈原管理区畜牧局、屈原管理区河市镇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屈原管理区河市镇洋湖村村民钟正平、湛三奇等5人合伙正在新建猪场。猪场占地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屈原管理区河市镇政府及屈原管理区国土局进一步核实建筑面积。经屈原管理区国土局进一步核实其建筑面积4087平方米。 |
属实 |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屈原管理区分局监察大队现场取证并做询问笔录、下达环境监察文书。区电力公司对其施工现场断电处理(有照片为证)。 屈原管理区国土局对河市镇政府下达督办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屈原管理区分局再次核实该新建猪场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可存栏1500头猪。岳阳环保局屈原分局于4月29日制作现场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下达环境监察文书要求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区电力公司对其断电,已截断电源。4月30日河市镇组织力量对该建设项目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区国土局对其立案查处,现该建设项目已全面停止建设。 |
5.10屈原管理区区管委曹正平副区长和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邓昌华对河市镇长周晓明、副镇长杨忠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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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2017042870 |
岳阳楼区 |
岳阳楼区螺丝港裕兴商务新村辣小欢食品加工厂,生产废气直接排入居民区,噪音扰民。 |
大气污染 |
辣小欢餐饮店位于岳阳楼区德胜南路玉鑫商务新村111号,从事食品制售,经营面积十五平方米,为小型餐饮门店,该门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经营中噪音、油烟扰民属实。 |
属实 |
4月30日岳阳楼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辣小欢餐饮店进行了查处,已关门停止营业。 |
5月10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对东茅岭街道办事处主任林海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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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017042871 |
云溪区 |
云溪区工业园化工企业合成化工原料,对工人的身体有很大影响,化工废水直排。曾经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
水污染 |
1、云溪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目前,云溪区安监局未发现也未接到因“云溪区工业园化工企业合成化工原料,对工人身体有很大影响”的有关情况,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园区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共60家,除5家未开工企业外,其余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从近几年体检结果看,目前云溪区尚未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情况; 2、经云溪区工业园管委会和云溪区环保分局调查,云溪区工业园有74家入驻企业,其中有44家存在工业废水排放,均与园区工业污水管网对接,分别送至长炼污水厂和华浩污水厂进行处理; 3、近年来,云溪区环保分局共接到1起反映工业园污水直排的信访件(2016年6月11日,12345公众服务热线0533511号督办单),分局已于2016年6月17日口头向投诉人进行了解释并书面回复,工业园涉水企业均与污水厂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工业废水经园区工业污水管网送至华浩污水厂处理,且污水处理费是按企业上水量80%至90%进行核算,所以企业没有必要直排污水。在工业园开放日宣传活动中,邀请周边镇村组代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宣传工业园相关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与企业废气、废水等处理情况。 |
不属实 |
1、云溪区安监局已按省市相关要求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 2、经调查,未发现园区企业存在工业废水直排现象;云溪区环保分局和工业园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3、工业园管委会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工业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工业园相关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与企业废气、废水处理情况等内容。 |
云溪区纪委对云溪环保分局局长房威武、绿色化工园副主任邱明强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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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2017042810信 |
云溪区 |
投诉人在2015年云溪文桥6.7危险废物(国家强制关闭的宏陵化工厂化工余料:甲苯、二甲苯等)倾倒事件中致伤,经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已服刑,但后续整治倾倒点污染物残留问题及赔偿医疗费用未解决到位。 |
土壤污染 |
1、6.7倾倒事件发生后,云溪区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应急处置,将倾倒的近14.6吨危险废物、用于处置的约50吨生石灰以及填埋坑周围受污染的泥土共计538.89吨送至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处置,并收集填埋坑内受污染的地表水约980吨,送长炼污水厂和华浩污水厂进行了安全处置,对周边身体可能遭受影响的村民安排至村、镇、区医院进行了检查治疗; 2、事件发生后,云溪区环保分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倾倒点周边进行了为期近2个月的多批次应急检测,通过检测,倾倒点及周边水体污染物浓度均呈下降趋势,接近标准限值水平,可进行覆土回填,但当地群众提出诉求,要求先将上下畈组路修好,下游沟渠硬化并解决当地饮水等问题才同意回填,目前,相关工作还在协调处理中; 3、经区卫计局调查,6.7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安排周边身体可能遭受影响的村民共201人进行相关体检,29人住院治疗,主要症状为眼睛刺痛、舌头麻、喉咙发干等,从2015年9月9日后,再无病例发现; 4、个别群众多次到云溪区信访局投诉,认为因此次污染事件导致自身健康受到影响,要求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已向法院起诉,正以司法途径维权。 |
部分属实 |
1、云溪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4月27日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再次对倾倒点周边水和大气进行采样检测,并于29日委托衡润检测公司对倾倒点泥土进行采样检测,视结果再由路口镇政府组织进行后续处理及回填工作; 2、目前已解决了当地群众出行道路、桥梁问题,污染点下游800米沟渠硬化正在施工,后续回填协调工作仍在进行; 3、个别群众的医疗赔偿问题已依法维权,提请诉讼,进入司法程序,云溪区法院已受理该案件,且已开庭未宣判。 |
云溪区纪委对路口镇政府党委书记郑匡进行了约谈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