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7500吨稀土废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7500吨稀土废料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黄市乡港口村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 |
岳阳市环境监测中心 |
项目概况 |
汨罗市恒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汨罗市黄市乡港口村。其年处理7500吨稀土废料技改项目在公司原有厂区预留用地及新增租用塑料厂土地内进行。对原有萃取车间、酸溶车间、产品仓库和废渣库进行改造,在焙烧车间用地东侧新建一焙烧车间,并对原有锅炉房内锅炉改造,停运原有锅炉,购置一卧式锅炉。租用了厂区北面的塑料厂,同时新增碱溶车间,新购一台导热油炉。在原厂区内新建脱氨塔一座。不再使用原有工程所使用的稀土废料(石油催化渣、镍氢粉、冶炼废渣),原料改为采用钕铁硼、荧光粉以及抛光粉废料进行生产,达到年处理7500t稀土废料、年回收稀土氧化物3053.8吨,其实物量为3809.7吨。同时生产过程中可年产副产品磷酸三钠600吨、稀氨水80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52291m2,总投资为13931万元。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