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1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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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具体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做好阶段性收官工作,全局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为美丽岳阳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统领,强化依法行政自觉。我局始终重视法治理论学习,有力推动全市依法治污思想入脑入心,依法行政举措见行见效。局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会前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授课严格按照法条原文并结合全市治污实际,市级主要领导对依法治污理解更深一层。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完成第一议题学习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研讨15场次。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全系统619人学法率、考法通过率均达100%。局青年理论小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交流,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法考备考辅导、热点问题探讨,不断强化青年干部的法治意识与执法水平,全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人数达7人,同比增长40%,517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均创新高。

  (二)坚持制度引领,明晰依法行政方向。我局先后制定出台《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度汇编》《关于深入推进岳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若干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行)》等文件,做到法治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工、考核有依据。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制度,全年局机关共开展案审会9次,审查126件疑难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面开展法制审核。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梳理近5年规范性文件,对拟出台的《岳阳市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程序。全局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审理会商、集体审定。实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38份、规范性文件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三)坚持严格执法,彰显主责主业担当。我局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改革,已完成全市13个县(市、区)大队规范化建设及验收。抓实人员能力提升,全年开展执法培训10余场次,在全省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中,岳阳队获得综合执法类团体二等奖,个人组合一等奖。突出执法严的基调,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双随机”抽查方案,全年抽查排污单位92家,公开92家,实现随机抽查公开率100%。组织开展涉重涉水风险防范化解、畜禽养殖污染地毯式排查整治、蓝天碧水等专项行动,全系统全年共办理案件233起,处罚金额775.57万元,查封扣押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6起、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起。

  (四)坚持依法执法,护航企业绿色发展。全局全年持续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收集线索邮箱,结合行政复议诉讼、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对相关线索依法查处。注重合规监管,制定并公布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接受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开展扫码入企专题培训,全年扫码入企433次,入企检查同比下降22.75%,全市已有127家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被纳入正面清单,非必要不打扰、不检查。秉持包容审慎理念做好行政处罚,全系统全年办理从轻处罚案件28起,同比增长47.3%,不予处罚案件86起,同比增长1倍以上。

  (五)坚持恢复性司法,推进生态修复改革。我局持续完善“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环境修复格局,成立市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4起,配合承办的汨罗某公司违规清理河道底泥案被评为湖南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办理了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首例环责险赔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不断探索新经验、新举措。

  (六)自觉接受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效。我局认真落实市人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测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完成省人大“法治护绿”执法检查和市人大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全年承办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1件,满意率100%。接信访件1848件,办结率99%,满意率95%。尊重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强化法治宣传,扛牢执法普法责任。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印发《2025年岳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方案》。通过“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聚焦园区、企业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湖南省第二届“法治护航美丽湖南”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竞赛,形成全民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相对欠缺,对新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缺乏深入学习理解,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学习惰性”,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还不高。

  二是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执法人员对扫码入企制度理解不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上传文书不规范。案卷质量还有待提升,案卷评查平均分为89.4分,个别案件未对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情况实施复查。

  三是矛盾化解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案例未准确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存在“过罚不当”风险。在信息公开、依法履行职责等复议、诉讼相对集中领域化解纠纷的机制和措施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记总书记“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赴市委、人大开展生态法治专题课程讲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法治建设事项,切实将依法治污工作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中突出考虑。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法治思想学习融入日常。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以未来《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为契机,开展专题法治培训,进一步推进全系统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治污工作做在平常。深入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改善专项行动。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制度体系,加强政策措施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执法监督制度抓在日常。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行政复议与诉讼典型案例。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争议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