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24年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2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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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汨江检测有限公司虚假环境检测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1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发现湖南汨江检测有限公司如下问题:

  1、编号为MJJC2210003 的检测报告中土壤六价铬采样日期为2022年10月7日,分析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超过了规定的保存期,未能提供土壤样品制备记录和采地下水洗井记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只校准了火焰原子化器,报告中土壤铊采用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编号为MJJC2306017 的检测报告中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中方法依据只写HJ494-2009,未写HJ91.1-2019; 未体现采样容器材质等信息,样品流转被询记录表中样品容器栏均写为“P.G”,未按实际情况记录,无法溯源采样是否规范。

  3、编号为MJJC2307035的检测报告中无苯系物标准曲线谱图、峰面积及浓度信息,仅有线性方程;苯系物样品采集不符合方法要求。

  4、2022年6月7日对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废水检测项目中,对超过有效保存期的废水样品进行了检测并于2022年6月14日出具了编号为MJJC2206040的检测报告。

  5、编号为MJJC2302011的检测报告的颗粒物浓度分析原始记录表中,颗粒物使用GB/T15432-1995检测,样品结果采用标况浓度,未按2018年8月13日发布的该标准方法修改单采用颗粒物实测状态浓度。

  6、2023年3月7日对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废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中,未对该项目点位信息进行采集而伪造信息进行检测并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了编号为MJJC2303069的检测报告。

  7、土壤制备室中有离子计等检测设备、总硬度和氨均在同一个房间(理化室)检测,存在交叉污染。

  8、理化室酸缸用塑料箱存放未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不通风且不防渗,存在安全隐患。

  9、土壤风干室无通风设施。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于2023年12月7日-12月8日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至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查处情况】

  湖南汨江检测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 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 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和管理人员;(三)具有固定 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第十八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实施。”、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第十四条第三款“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三)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第八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之规定,构成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0元,2024年3月13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其检验检测资质。

  【启示意义】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合力,全面组织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能力风险隐患,严惩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引导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促进检测企业和监测机构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依法监测,按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