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水生态环境科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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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
湖南泉昇帮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入河排污口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川山坪镇桥坪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泉昇帮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湖南悦鑫拓程工程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湖南泉昇帮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入河排污口位置位于湖南省汨罗市川山坪镇桥坪村,受纳水体为沙河,入河排污口位于沙河左岸,排污口坐标为东经 112°59'36.16",北纬 28°30'14.34",排污口类型:新建,排污口分类:农业排口(养殖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专用管道,设计排污能力:73000m3/a,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磷不高于0.2mg/L。 |
入河排污口对水环境的影响和水环境保护措施等 |
1)对水质影响:本项目废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下游论证范围内各水质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小于其论证河段的纳污能力,满足水功能区限排要求。 2)对水生态影响:评价区域内无需特殊保护的水生珍稀动、植物,也无需特殊保护的自然保护区等水生生态保护目标。项目废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入河排口污染物不改变排污口所处水功能区及下游水质类别,也不会对下游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 3)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影响农业灌溉,不会对养殖业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建设不会对第三者权益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4)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建立独立的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避免雨水进入集水池或污水处理站。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回检查,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避免养殖废水事故性排放。应设置双回路电源,保证污水处理站的供电需要,同时配备柴油发电机用于紧急情况发生。主要动力单元(如各类水泵等)应一用一备,同时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置有易损设备的备品备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替换。对场区进行分区防渗,对养殖区、集污池和污水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 5)管理措施:建设单位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用水工艺,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主要排水系统应安装水量和水质监测装置,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管网损失,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设置事故池,杜绝废水事故排放;同时制定厂区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定期监测计划,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