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新星临湘市坦渡镇韩家桥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7日我局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4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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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4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1 |
岳环评辐表〔20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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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