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我局对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8日-2021年4月3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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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4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1 |
岳环评辐表[2022]02号 |
岳环评辐表[2022]02号 关于湖南城陵矶华为新金宝高端制造基地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2022年3月24日 |
2 |
岳环评辐表[2022]03号 |
岳环评辐表[2022]03号 关于湖南岳阳经开区空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2年3月24日 |
3 |
岳环评辐表[2022]04号 |
岳环评辐表[2022]04号 关于湖南岳阳君山区墨山-钱粮湖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2年3月24日 |
4 |
岳环评辐表[2022]05号 |
岳环评辐表[2022]05号 关于湖南岳阳依江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2年3月24日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