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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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临湘市人民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9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市人民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西路32号临湘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三楼

  建设单位

临湘市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医技楼三楼原消毒供应中心用房场址建设介入中心,规划建设2间介入室及相关辅助用房,拟新购置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以下简称“DSA”),并搬迁1台现有的Allura XPer FD20DSA设备,2DSA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mA,均属于Ⅱ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运行期的辐射环境(X射线)、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废气及生活废水。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