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屈子祠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9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市屈子祠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屈子祠镇 |
建设单位 |
中石化新星湖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宝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工程起自待建的110kV屈子祠光伏升压站110kV构架,止于110kV江北变电站110kV构架1Y间隔,新建线路长度约4.2km, 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共1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7基,单回路耐张塔8基。(2)110kV江北变电站扩建一个110kV间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 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影响。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对地距离,以及构架间位置关系应保护一定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避免夜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 3、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塔基填方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恢复和补偿,运行期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4、地表水环境 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挡墙措施,避开雨季施工。在施工场地内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含油设施(包含运输车辆、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严格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随意排放施工废水。输电线路施工现场沿拟建输电线路点状分布,施工人员一般借住沿线农户家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当地的排水系统中,避免对周边水质造成的影响。 5、施工固废防治措施 (1)少量塔基挖土及时分层回填并进行绿化。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 扬尘等),委托有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少量施工废料及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原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处理。 6、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通过拦挡、遮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小线路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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