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龙泉山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04-3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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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岳阳县龙泉山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9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县龙泉山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公田镇飞云村

建设单位

岳阳旭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1×300MW/1500MWh,储能时长8h,装机连续发电小时数为5h。项目用地面积约325.34亩(216896m2),其中永久用地195.65亩(130428m2),临时用地129.69亩(86468m2),工程新建地下储气库储气库库容约28m3、地面厂房、机电设备及附属设施。配套220kV变电站,设置1×360MVA主变压器、2×104MVA+2×100MVA供电变压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等;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电磁环境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和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一同处理后回用于自身生产用水;含油废水处理后可继续用于综合加工厂场地冲洗;洞室排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或洒水降尘。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扬尘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必须采取围挡、地面硬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和密封运输等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作业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屏障和限速标志等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4.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工程渣土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弃渣弃土经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外运综合利用;工程拆除废弃物由有关专业企业作为原料直接利用或再生;综合加工场内设置一个16m2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集中放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防治措施。严禁在非项目规划区域砍伐树木、破坏山体等行为,最大限度维持景观破坏面积动态平衡,减少生态破坏,降低施工对项目区域带来的影响;严格落实施工场地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挡护、截排水、沉砂等施工期防护措施,将水土流失控制在征地红线范围内;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工程建设完工后,严格落实项目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至综合水池;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净化废水、反冲洗废水和反渗透浓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至综合水池,用于绿化和循环冷却水系统供水不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管道至屋顶排放,油烟最高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的中型。柴油发电机采用含硫量不大于0.001%的柴油,废气通过自带排气管道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电动机、压缩机设置隔声室;进气过滤室设置多孔吸声板、发泡橡胶隔声板;放空排气设置砖混消声塔,内置发泡橡胶隔声板;压缩机设置砖混排风塔,排风管折弯;建筑墙面采用吸声棉板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检修废物、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水处理污泥、MVR废盐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委托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放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落实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对于变电站,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同时在变电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确保储能电站厂界等场所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