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北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 核与辐射管理科    2022-06-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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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岳阳北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9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北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岳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岳阳北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包括新建华岳电厂-昆山I、II回π入岳阳北220kV线路工程、新建巴陵-梅子牵-坪田牵(坪田牵侧)改入岳阳北220kV线路工程、新建巴陵-梅子牵-坪田牵(巴陵侧)及昆山-巴陵I线(巴陵侧)改入岳阳北220kV线路工程、新建岳阳北-依江I、II回220kV线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岳阳市云溪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1)新建华岳电厂-昆山I、II回π入岳阳北22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5.8km,双回架设。需配套拆除华岳电厂-昆山I、II回线路#34-#38、#73塔等,拆除线路11.3km,拆除杆塔13基。对220kV岳昆I、II回#38~#73塔段线路进行耐热改造,改造长度为10.9km,将原导线更换为2×JNRLH60/LB1A-300/40铝包钢芯耐热铝绞线。将形成的岳阳北变~昆山变I、II回线路与昆山变~康王变I、II回线路在昆山变站外进行短接,形成岳阳北变至康王变I、II回线路,短接工程包含昆巴线I、II线升高改造 0.17km,昆山变站外短接线路 0.6km。

(2)新建巴陵-梅子牵-坪田牵(坪田牵侧)改入岳阳北22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0.9km,其中同塔双回单边挂线线路8.4km,单回线路2.5km。需配套拆除原巴梅坪线~坪支线导线 0.8km,拆除杆塔3基。

(3)新建巴陵-梅子牵-坪田牵(巴陵侧)及昆山-巴陵I线(巴陵侧)改入岳阳北22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14.45km,其中单回线路0.35km,双回线路14.1km。拆除铁塔1基。

(4)新建岳阳北-依江I、II回22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全长26.47km,其中单回线路25.0km,双回线路1.47km。拆除铁塔2基。

工程总投资约为330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6.5万元,占总投资0.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采取电磁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变电站围墙外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3)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对于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严格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2、生态影响:输电线路施工区在划定范围内进行,不破坏周边植被。施工单位对施工完后的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且进行植被恢复。输电线路塔基建设减少开挖量,开挖的余土就地或异地回填,不随意丢弃。在拆除废旧塔基后,及时破除原有塔基基础,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输电线路经过林区减少对树

木的砍伐,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工艺,减小对树林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线路运行维护人员环境保护意识的管理,不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对湖南云溪清溪森林公园的保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对塔基进行定位,不得便宜进入森林公园的范围内,不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期垃圾严禁在森林公园内丢弃。加强人员培训,严禁施工人员对森林公园造成认为破坏。施工单位尽量不在雨天施工。

3、噪声: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施工区应先设置围墙,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如装载机、打桩机等)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4、扬尘:施工时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5、固废:施工场地中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需分开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严禁随意堆放垃圾。新建输电线路塔基,需注意

场地平整,施工结束后需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单位拆除的废旧杆塔、导线、金具等物料收集好后交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集中处置,并对塔基基础进行迹地恢复处理。

6、废水:线路施工过程中,不随意排放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需在场地周边安装拦挡措施,并避开雨季施工。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弃土弃渣需按要求进行处理。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