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岳阳季台坡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9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岳阳季台坡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岳阳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岳阳季台坡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包括将容量为20MVA的原#1主变压器更换为容量为63MVA的主变压器;将2.0Mvar无功补偿装置更换为4.0Mvar,新增1×6.0Mvar无功补偿装置。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对地距离,以及构架间位置关系应保护一定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配电构架与变电站围 墙应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变电站厂界等场所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布局。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避免夜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变电站施工时,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4、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变电站内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在站内储存。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对施工固废及时清运,并通过采取洒水、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开展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