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9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位于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范围内,升压站占地面积约380m2。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本期建设1×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1回,不装设无功补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对于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变电站围墙外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3)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布局。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消除电晕放电噪声。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应急废水储存在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升压站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统一回收,检修垃圾全部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 退役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开展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