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洞庭湖小龙虾选种育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6年4月30日,我局拟批准《环洞庭湖小龙虾选种育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邮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8178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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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洞庭湖小龙虾选种育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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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采桑湖渔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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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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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煜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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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采桑湖渔场新建环洞庭湖小龙虾选种育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2°47′27.296″,29°29′56.801″;项目用地总面积为31636.91m2,系在原有渔场基础上进行改建升级,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位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不涉及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项目总投资553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龙虾孵化育种间3栋、小龙虾繁育大棚1座,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仓库等辅助设施和“三池两坝”等环保工程。项目主要工艺有两种,一是小龙虾养殖工艺,通过培育虾苗、投放饵料等生产工序将虾苗养殖到成体规模;二是小龙虾人工繁育技术工艺,通过亲虾培育、人工催产、控温孵化、苗种培育、病害防控等生产工序培育出成批稚虾、幼虾。建成后孵化育种间预计年产共180吨小龙虾虾苗和38.7吨小龙虾种虾,小龙虾繁育大棚预计年产共100吨小龙虾虾苗和21.6吨小龙虾种虾。 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项目已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停工建设。因满足不予处罚条件,项目已于2025年9月25日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君山大队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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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除尘,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确保废水不外排;及时处理清理出的淤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时间,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管理和保养,及时清洗车辆和地面,采取洒水、配备除尘设施等抑尘措施,减少恶臭、扬尘等废气不利影响;定期收集、清运垃圾,启用雨水沟导流、覆盖等措施处理临时堆土,采取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土方倒序回填与植被恢复工程,使水土流失程度降到最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平面布局,采取挑选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做好施工人员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规范、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生境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孵化育种间、小龙虾繁育大棚产生的养殖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孵化育种间、小龙虾繁育大棚产生的养殖废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表1中一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部分在场区内循环利用,部分经“三池两坝”净化后作为场区养殖用水,均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排放主要为饲料投喂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养殖期间产生的少量恶臭。控制饲料投放次数,规范投料动作,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影响,使得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合理平面布局,加强场区通风,强化园区绿化,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使得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病死虾等一般固体废物和虾苗防疫治疗用的医疗废物(HW03)等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污泥经固液分离处理后出售或者交由附近村民用作农肥;病死虾及时捞出委托第三方公司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经妥善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来自各工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平面布局、集中控制高噪声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使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六)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 (七)加强生态保护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生态专项评价》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生物多样性专题评价报告》正式同意的意见后方可开工;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设计,减少施工扰动;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活动范围、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布局,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取土和弃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加强生物监测与巡查,施工期间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动物在附近活动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其离开施工区域后再恢复施工活动;工程完工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地生态,尽量选用原生本地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和保护,提高保护意识、避免出现人为伤害的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