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洞庭湖鹿和鸟类救助避难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东洞庭湖麋鹿苑)拟审批公示
来源:君山分局   2025-04-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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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洞庭湖鹿和鸟类救助避难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东洞庭湖麋鹿苑)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4415日,我局拟批准《岳湖南东洞庭湖鹿和鸟类救助避难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东洞庭湖麋鹿苑)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8178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湖南东洞庭湖鹿和鸟类救助避难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东洞庭湖麋鹿苑)

建设地点

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对东洞庭湖麋鹿苑

建设单位

岳阳青萝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中泽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青萝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对东洞庭湖麋鹿苑项目进行改建,改扩建总投资58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将原有湖南东洞庭湖麋鹿和鸟类救助避难中心(东洞庭湖麋鹿苑)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中改建内容主要包含新建麋鹿科普中心、动物餐厅、麋鹿之家办公楼、呦呦农场、倩影车站、入口大屋面、出入口大门、东方神岛眺望台和改造麋鹿散养区及草料种植区、鸟类避难中心、救助笼舍以及整体景观等,项目不新增用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防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加盖篷布、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禁止在大风天作业,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吸污车定期收集后运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建设期施工废料按要求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以及农灌,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公厕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异味,污水处理站密闭,加强内部绿化,确保项目厂界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取绿化、围墙隔音,使得运营期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和4类标准,其中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域范围噪声排放执行1类标准,交通干线55m范围内噪声排放执行4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生态保护。尽量缩短施工期时间,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绿化恢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