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2年6月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劲阳电子年产 11 亿只电子元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邮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8178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劲阳电子年产 11 亿只电子元器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君山工业园(荆江门片区)富岗路与荣兴路交叉口西南角 |
建设单位 |
湖南劲阳电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劲阳电子年产 11 亿只电子元器件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原批复文号(岳环君分环评批〔2018〕15号、岳环君分环评批〔2011〕10号),现湖南劲阳电子有限公司拟将《年产6亿只贴片压敏电阻及年产40万只浪涌保护器项目》(位于君山工业园(荆江门片区)二期二栋)及《热敏电阻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位于君山区柳林街道富康路原君山区人民医院)搬迁至本项目。搬迁后项目位于君山工业园(荆江门片区)富岗路与荣兴路交叉口西南角,用地总面积17448.02m2,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万元。本项目迁扩建后,共建设3条生产线(贴片压敏电阻生产线1条、PTC热敏电阻生产线1条、浪涌保护器生产线1条),产能在原有年产6亿只贴片压敏电阻、2.85亿只PTC热敏电阻、40万只浪涌保护器的基础上新增3.15亿只PTC热敏电阻。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防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加盖篷布、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禁止在大风天作业,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按要求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向周边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建设期固体废物按规范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弃土交由岳阳市渣土部门统一管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满足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中心接纳标准后一起排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最终进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贴片压敏电阻、浪涌保护器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和PTC热敏电阻生产线产生的焊接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过滤棉+活性炭)+UV光解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从22米高1号排气筒排放;PTC热敏电阻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过滤棉+活性炭)+UV光解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从22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烘干时产生的燃烧废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 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3号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绿化,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认真落实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暂存库,废油墨包装袋、废PU灌封胶包装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和废清洗剂等危废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