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5月30日,我局拟批准《湘聚堂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 邮编:414418
联系电话:0730-5727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聚堂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余家坪社区屈汨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聚堂医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聚堂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建设湘聚堂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通过当地卫健局批准增加骨伤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科室,增加20张带住院功能床位,进行常规门诊问诊、医学检查和打针住院医疗服务,扩建区域在现有租赁的建筑物内二层实施,无新增用地区域。扩建项目建成后,医院内设内科、中医科、骨伤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科室,设置住院功能床位20张。不设置发热门诊、传染科、口腔科、放射科。 |
主要环境 影响及预 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 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门诊部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优化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施工单位应使用环保型涂料和油漆,降低装修废气影响。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新增医疗污水处理站各个池体应采用地埋式密闭结构,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和院区场界种植除臭效果较好的绿化植被花草,形成防护隔离带,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等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以降低医疗污水处理站排放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废水采用分质分类处理,生活污水依托院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院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将扩建区域新增医疗废水经单独管道收集,通入新建的医疗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院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院区废水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及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最终进岳阳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新增医疗设备主要为低噪声医疗检测设施,在设备选型时必须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对污水处理站内水泵、排风机的基底与其四周的基础之间用缓冲材料减振,同时水泵进出口处装可绕曲橡胶软接头;对于机械排风系统应加隔声罩、底座用减震器、设置消声器,并采用消声风管,风机和风管之间用软接头等。主要噪声源设施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正常工况下,并通过场界绿化带吸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确保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台账。中药残渣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废物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医疗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清理委托处置。 6、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完善消防设施。项目使用的化学品及医疗废物应定期检查其密闭性,检查的重点为有无认为破坏,有无泄漏,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医疗废物存储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四防”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必须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制度,降低管理产生的风险。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有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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