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3月15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屈原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 邮编:414418
联系电话:0730-5727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市屈原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青山寺社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北侧)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卫生健康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卫生健康局拟投资5851.57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岳阳市屈原中医院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547.58m2,项目位于屈原管理区营田镇青山寺社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建设3层得到门诊大楼1栋,3层的疗养大楼1栋,配套建设其他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拟设置床位66张,主要诊疗科目为门诊、急诊科、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麻醉科、放射科、功能科、检验科、五官科、药剂科、中医科、理疗科、体检科等。不设置传染科、口腔科、洗衣房,检验科、医院污洗外包。项目用水主要通过自来水管网供给。 |
主要环境 影响及预 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 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入厕等问题利用人民医院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土石等易产尘物料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营运期医疗废水、煎药机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排至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屈原管理区普爱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推山咀电排站排入湘江。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仅煎药室产生无害煎药废气,经抽风机+排气管道处理后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水泵、空调等设备产生的噪声。①院区优选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建立单独的鼓风机房,房内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并在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③加强设备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确保经上述措施后各侧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II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台账。中药残渣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废弃、过期药品经医院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废物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6、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完善消防设施。项目医疗废物、84消毒液、酒精应定期检查其密闭性,检查的重点为有无认为破坏,有无泄漏,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医疗废物存储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四防”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必须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制度,降低管理产生的风险。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防渗、防泄漏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有效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