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金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   2022-03-2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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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2年3月25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金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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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0-5727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金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德科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金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岳阳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德科工业园,租用湖南德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共2层),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总建筑面积10000m2。项目外购铜杆、PVC塑料粒等经拉丝、框绞、注塑、包覆、成缆等工序生产电线、电缆,建成后将达到年产4500t电线,5500t电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电线电缆生产区、原辅料库区、产品库区、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项目已取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

主要环境

影响及预

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电排渠最终汇入湘江;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3、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切实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袋、废PVC塑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铜拉丝液、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抹布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