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铁氧体软磁芯电子元件项目经审议,2021年09月15日,我局拟批准《年产1000吨铁氧体软磁芯电子元件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5727185
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管理股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铁氧体软磁芯电子元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德科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岳阳日拓软磁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总用地面积1206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构成。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外购的氧化铁、氧化镁、氧化铜、氧化锌、氧化镍及胶粘剂等。建成后年产铁氧体软磁芯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电排渠最终汇入湘江。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烧结、预烧结废气经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规定的颗粒物30mg/m3限值要求。喷雾干燥废气经自带旋风除尘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设施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废气、切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和喷雾干燥废气同一根1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 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切实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破损的匣钵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