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拟审批前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   2020-12-1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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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管理股办公室

项目名称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污水处理设施(200m3/d)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

屈原管理区凤凰乡镇区南侧,磊石村村口往南660米处,X015县道旁

建设单位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屈原管理区辖2个镇(营田镇、河市镇))、1个乡(凤凰乡)、1个街道(天问街道)。目前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未建设污水处理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为积极响应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完善区域环境保护设施,改善区域环境,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资1540.92万元在屈原管理区凤凰乡镇区南侧,磊石村村口往南660米处,X015县道旁建设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该工程的工艺采用“A2/O池+砂滤池”一体化设备的主体处理工艺,出水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凤凰乡污水处理厂分二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均为200m3/d,远期扩建规模为100m3/d至总规模300m3/d,本次环评按近期200m3/d的处理规模,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全厂设计污水量污染物COD每年可削减13.87t,BOD5每年可削减10.22t,SS每年可削减13.87t,NH3-N每年可削减1.825t,TN每年可削减1.825t,TP每年可削减0.1825t。

本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改变凤凰乡的排污现状,则本项目建成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以有利影响为主,将能够大大削减片区排水的污染物排放,有利保护项目周边的湘江,使其地表水水环境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污染防治措施:

a)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采用双电源供电,尽可能避免污水处理厂的事故排放。

b)尾水排放口规范设计,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c)加强对排放尾水水质的监测及纳污水体的例行监测,以避免或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大大降低了生活污水排放过程中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

本项目对污水、污泥处理建构筑物及污水输送管道等采取防裂防渗措施,可避免污水、污泥在处理、处置过程发生渗漏进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水质。场内的管道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地面、道路等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在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因此,本项目的建成营运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具有明显的改善与保护作用。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a)根据给排水设计规范,在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容量时,应考虑直接降水及事故调节因素,满足安全池容要求。

b)为防止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项目对重点防渗区(格栅渠、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废水及污泥输送管道)、一般防渗区(厂区内道路)采取相应的污染预防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基本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设办公用房,本项目只设职工2名,无需24小时值守,只需要定时巡查检修,定期维护。本项目运行期间,在格栅、调节池、A2/O+砂滤池工艺一体化等处将散发一定的恶臭气体,以H2S和NH3为主,由于A2/O+砂滤池工艺一体化设备自带活性炭除臭系统,且设备为封闭式的,外排的恶臭量很小,则本项目产生的恶臭主要来源格栅、调节池等。本项目运行后全厂无组织排放厂界NH3、H2S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NH3、H2S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要求,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污染防治措施:

a)加强厂区绿化

厂内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如杜荫、松树等,厂界边缘地带种植杨、槐等高大树种形成多层防护林带,在厂区内,利用构筑物空隙进行绿化,特别是臭源构筑物周边应多种植花草树木,形成草、灌、乔木的立体多层防护绿化隔离带,以降低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b)加强运行操作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工艺控制。

2)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及事故处置培训培训,定期维护仪器仪表。

3)格栅、调节池等池体采用加盖封闭,预留检修孔和出气口。一体化处理设备为封闭装置。

4)定期进行恶臭气体的环境监测,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灭蚊、蝇的工作,防止传染疾病。

(4)声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可知,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a)厂区内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

b)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设备均安装减震座垫,尽量设置在室内。

c)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绿化树种,增加噪声衰减量。。

(4)固体废物影响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为栅渣、污泥、废紫外线灯管。

污泥采用槽罐车定期外运至屈原管理区河市镇现有污水厂内进行统一压滤处理。

格栅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废紫外线灯管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