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通管业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给排水聚乙烯管道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原创   2020-09-1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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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管理股办公室

项目名称

年产三万吨给排水聚乙烯管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屈原管理区国家农业科技园)

建设单位

湖南正通管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项目租赁了湖南鸿裕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生产厂房,总用地面积11000m2,总建筑面积5200m2、其中北侧6000m2空地为仓储用地主要用于存放成品管道,主要建筑物为1栋生产车间,一个门卫室,并完善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等公用配套设施。建成后达到年产年产三万吨给排水聚乙烯管道的建设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电排渠最终汇入湘江;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切割、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23m 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挤出成型工序及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23m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要求;厂界外VOCs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混料机、粉碎机、切割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清理固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