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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一楼管理股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年产三万吨给排水聚乙烯管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屈原管理区国家农业科技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正通管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项目租赁了湖南鸿裕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生产厂房,总用地面积11000m2,总建筑面积5200m2、其中北侧6000m2空地为仓储用地主要用于存放成品管道,主要建筑物为1栋生产车间,一个门卫室,并完善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等公用配套设施。建成后达到年产年产三万吨给排水聚乙烯管道的建设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电排渠最终汇入湘江;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须防雨防漏防渗,防止废水溢排漏排,防止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切割、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23m 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挤出成型工序及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23m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要求;厂界外VOCs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混料机、粉碎机、切割机等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清理固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