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东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与渍水点改造工程经审议,2022年11月28日,我局拟批准《东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与渍水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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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与渍水点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岳阳楼区沿湖大道七里山油库前百米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与渍水点改造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风湖流域,属于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子项目,也是东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子项目。工程范围:东至建湘路,西至洞庭北路,北至沿湖路,南至青年中路,总面积为12.85平方公里,工程内容包含三个部分,即荒家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内涝点治理工程。项目总投入15559.77万元,环保投资1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现场洒水保洁抑尘措施,在堆场等施工粉尘重点产生区域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屏;项目现场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防溢流,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栏围挡的,应设置警示牌;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应按照要求及时清运,若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定期喷水压尘;严格执行《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做到“6个100%”。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现场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修建临时的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淤泥脱水过程产生的尾水采用物理沉淀+超磁分离的组合方法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马壕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道至马壕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水田和旱地施肥,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地埋式布置、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或4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土石方运输过程使用全封闭式渣土车,由专业渣土公司负责运输合理处置;建设期产生的底泥干化后外运至位于岳阳楼区梅溪乡垃圾填埋场东南侧的东风湖底泥疏浚工程建设的弃渣场,该弃渣场;一般固废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宣传,减少陆生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及时复垦、绿化,恢复原地貌;严格施工操作,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6、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