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洞庭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110万方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枣树村。建设单位于2020年9月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申请报批了8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当时批准为2年临时建设用地。目前项目选址地已经当地政府同意作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用地使用,当地住建部门对公司本次扩建一条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已经批准,扩建后产能为110万方商品混凝土。目前一条HZS180型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生产设施已经建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给予了处罚。扩建项目新增生产线依托现有项目厂区主要已建成构筑物进行建设,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无新增用地区域。公司现有厂区占地总面积2728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1155平方米。主体工程为生产设备线区、材料堆场、配套综合办公区等。扩建项目总投资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粉、外加剂、砂、石子、水;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按比例混合—搅拌—产品。该项目委托长沙博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10万方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会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营运期加强厂区内部粉尘防治措施,按要求设置喷淋、炮雾机等除尘装置,厂区内部定期洒水,进出载物车辆实行全覆盖等抑尘措施;生产车间搅拌主楼及筒仓按要求配有脉冲式除尘器;堆料仓应设置喷淋;车间为封闭式结构。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0.5mg/m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水污染防治。厂区设置导流渠,导流厂外雨水;生产区周围设置集排水沟,雨水排入排水沟导入沉淀池,生产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再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设备、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混凝+砂滤处理后再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定期送往黄梅港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减震措施、封闭厂房阻挡;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进出时间、路线,途经声敏感区应采取禁鸣、限速措施,不得扰民。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作业时间。
四、固废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在生产区南侧设置占地5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储存废砂、石、压滤滤渣),一般固体废物的厂内贮存措施需要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砂石、除尘器清灰除尘灰均可再次利用原料配料生产使用;沉淀池定期清理产生的污泥经压滤系统后产生的滤渣外运用作施工场地、道路路基填充料综合利用。在机修车间内设置占地1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对生产设施进行修理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类、含油劳保用品等应采用专用包装桶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严禁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五、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环保机构,确定环保专干,制订环境保护制度、管理台帐、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防止非正常工况或事故状态下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六、项目运营期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项目扩建后,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再次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非法占用周边自然池塘、林地等生态环境。
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生态环境“三同时”管理规定,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7)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