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吉家湖及延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审议,2022年04月11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岳阳楼区吉家湖及延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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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市岳阳楼区吉家湖及延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吉家湖及延寿片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350000m2。项目总投入164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9%。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吉家湖及延寿片区污水管网工程、延寿片区工业企业整治工程、吉家湖退渔及隔堤拆除工程、吉家湖底泥清淤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等防尘处理;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 20m 范围内。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现场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马壕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放;清淤淤泥分筛废水及干化尾水需经配套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土石方运输过程使用全封闭式渣土车,由专业渣土公司负责运输合理处置;产生的底泥经检测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后,经脱水后运往岳阳县新开镇龙湾村的苗圃使用。一般固废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 5、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