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批复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1-07-13 09:32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青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湖社区城陵矶路68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梅溪乡滨湖村的历史老旧工业用地区块,初期用于工业仓库区。岳阳市青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占地约45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区块及厂房车间、办公等构筑物,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原辅材料为聚乙烯塑料颗粒、色母粒(红白蓝绿黄黑)、水性油墨(红白蓝绿黄黑);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聚乙烯颗粒、色母粒)—料筒—吹膜—风冷—收卷—印字—制袋—成品。该项目委托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污染防治。采用水性油墨原料需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有关要求,在车间内印刷区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并配套集气罩+废气处理系统(UV光解工艺),通过处理设施后处理后通过15m高车间废气排气筒外排,外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需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项目场地内部设置雨污分流管网,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社区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经污水提升泵站最终进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外排,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进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外排象骨港。

3、噪声污染防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减震措施、封闭厂房阻挡;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作业时间。

4、固废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严禁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危险废物储运单元编码要求》(GB∕T38920-2020)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5、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环保机构,确定环保专干,制订环境保护制度、管理台帐、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防止非正常工况或事故状态下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6、项目的建设、运营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的原材料及设备设施,不得经营废塑加工等国家限制类生产,日常运营过程严格环境管控,禁止随意排放废油、倾倒土石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7、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