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1-06-11 18:05
浏览量:1 | | | |

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经审议,2021年06月11日,我局拟批准《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 0730-83168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许家桥巷23-12号

建设单位

岳阳凯立信电气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凯立信电气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许家桥巷23-12号,于2004年5月成立,并收购原湘北机械厂中占地50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区块及厂房车间、办公等构筑物,建成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生产线及配套相关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工艺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办公、工作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黄梅港污水处理厂集中。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生产车间表面喷漆、喷砂工序产生废气。喷漆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喷砂废气采用重力沉降+干式过滤棉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喷漆排气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标准要求;喷砂排气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场地内部汽车装卸运输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辆噪声,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漆桶、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等)采用专用包装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金属边角料等)按资源化要求合理外售处理厂区内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漆桶、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等)采用专用包装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五)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经审议,2021年03月24日,我局拟批准《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 0730-83168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许家桥巷23-12号

建设单位

岳阳凯立信电气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凯立信电气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许家桥巷23-12号,于2004年5月成立,并收购原湘北机械厂中占地50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区块及厂房车间、办公等构筑物,建成年产2200台卷筒及电磁铁系列产品生产线及配套相关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工艺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办公、工作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黄梅港污水处理厂集中。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生产车间表面喷漆、喷砂工序产生废气。喷漆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喷砂废气采用重力沉降+干式过滤棉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喷漆排气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标准要求;喷砂排气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场地内部汽车装卸运输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辆噪声,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漆桶、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等)采用专用包装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金属边角料等)按资源化要求合理外售处理厂区内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漆桶、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等)采用专用包装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五)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